本报讯 (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舒翅展) 3月1日,市民刘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对该中心及时伸出援手、提供优质高效法援服务的感谢。
据了解,刘先生2023年4月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申请对与湖北某房产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给予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定其符合《法律援助法》等规定的援助情形,即刻为其办理法律援助,并在当天完成受理、审批、指派工作。
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黎琼楼、徐斯恒律师接受指派后,积极与受援人刘先生沟通,并多方取证,代理受援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法援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被告湖北某房产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原告,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受援人刘先生享有合同解除权,已付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也应一并返还。
2023年9月,刘先生收到判决书,所有诉讼请求均获得法院支持,刘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