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扫雪除冰行动
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本报讯(记者 吴文谨)昨日,我市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扫雪除冰行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2月21日晚至22日上午,我市出现强降雪天气,部分地区出现大到暴雪,降水相态复杂,出现雨、雨夹雪、冰粒、冻雨并伴有雷电。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三天低温冻雨天气持续,最低气温降至-2℃左右。

  通知要求,全市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投身到扫雪除冰行动中去,就近就便到主次干道、人行步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养老院、中小学校周边等,主动开展扫雪除冰行动。各级党组织要深化落实“双报到”制度,主动对接报到社区,积极开展扫雪除冰行动,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便利、整洁的生活环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周密组织、迅速行动,安排干部职工到包保点位开展扫雪除冰行动,做好本单位及周边路段积雪冰块清扫,合理调配各类除雪清障装备设施,及时补充融雪剂,为高标准完成扫雪除冰任务做出表率。市直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近期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调度会议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效,最大限度保障好城市公共区域设施安全、畅通、有序。

  通知要求,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要发挥“奉献、友爱、互助、 进步”的志愿精神,主动到广场、公园、居民小区、公交站台等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周边,开展扫雪除冰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慰问活动,为在风雪中守护城市安全的一线工作人员送去关爱和温暖;主动帮助孤寡独居老人、留守儿童、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等清扫门前积雪,为特殊群体送去温暖、传递爱心。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要督促各沿街单位和商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积极开展门前区域内的扫雪除冰,鼓励为参与扫雪的工作人员提供休息、热水等暖心服务。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清扫自家门前以及小区、街道等公共区域积雪,在停放车辆时不妨碍扫雪除冰工作,并在显著位置预留移车电话,根据需要及时移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