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杨彦峰 )2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文明健康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食品安全方面,提示消费者预定年夜饭和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口碑好,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件齐全的餐饮场所、场所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与经营者就菜品价格、份量、付款方式、服务内容等应提前做好约定,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消费者要厉行节约,根据实际需求适量点餐、适量取食、餐后打包,杜绝餐饮浪费。提倡绿色消费,文明消费,拒绝使用一次性餐具,拒绝“野味”,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消费安全方面,建议消费者不要被特价、实惠、打折商品所迷惑,不盲目贪图便宜而购买自己不需要的商品,应理性消费;购买食品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超或评价优良的网店。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选择规模比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尽量不要一次为预付卡充入过多金额,交纳预付款时,不要轻信一些商家口头承诺,要签订书面合同,要看清楚书面合同条款内容。交纳预付款后,要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
旅游安全方面,消费者要提前规划行程,在出行前,提前规划好行程和交通方式,了解当地的天气、交通状况及景点的开放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关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旅行警示和安全提醒,避免前往有安全风险的区域。外出旅游选择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谨慎查看合同内容,注意索要和留存好相关发票,谨防“低价游”“零团费”等旅游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春节期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就餐或者接受服务时,要主动索要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商家所在地12345市民便民服务热线或登陆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