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蔡颖)年关将至,为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让更多胜诉当事人安心过好年。日前,通山县人民法院开展“百日攻坚”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吹响春节前执行攻坚“冲锋号”。
寒风凛冽,通山法院院内警灯闪烁,全体执行干警精神饱满,整装待发,随着行动指令的发出,各执行团队按照既定方案迅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谢某某与许某甲、许某乙、张某、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被告许某甲应偿还谢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许某乙、张某、徐某某对该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均未履行还款义务,谢某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2万元,但后期许某甲、许某乙未按和解协议进行还款。
本次行动,执行干警来到许某乙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拒不配合执行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许某乙当场履行10.5万元,同时,申请执行人谢某某放弃部分利息,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王某某与刘某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被告刘某某应给付原告王某某投资款、解除合同价款及货款共28.5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王某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据法规向刘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刘某某仍未履行。
通山法院执行干警前往长沙拘传被执行人刘某某,面对即将拘留的执行压力,刘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打款10万元,剩余债务清偿也与王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且正在分期分批履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