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平平安安就是年。有安全,才有年味。最近,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反面案例让人警醒。
1月21日晚11时许,崇阳县白霓镇一村民熏腊肉引发火灾,系村民未将余下火苗及时熄灭引燃旁边的柴垛;1月18日凌晨3时50分许,咸安区一高层住宅27楼发生火灾,经初步调查,系小孩用取暖器烘烤衣物所致;1月11日下午4时51分,通山县城一小区住宅7楼发生火灾,系房主熏腊肉却外出办事,火苗蔓延至附近堆放的柴火……
上述多起火灾,所幸救援及时,无人员伤亡,但群众家中被大火“洗劫”,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给过年蒙上一层阴影。我们希望红红火火,而不是四处“冒火”。分析火灾成因,都与个人用火大意、安全意识薄弱有关。
正逢冬季取暖、用火、用电、用气高峰,又逢年关家家户户熏制腊味、人们燃放烟花爆竹增添喜庆,火灾隐患随之升高。这些案例给我们每个人敲响警钟,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如不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充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在可燃物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养成出门关火关电关气的好习惯等,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
安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易发,目前正值春运出行高峰,人们节日出游热情高涨,自驾出行还需及时关注天气变化、路况信息,做到安全行车;新春佳节,人群流动和聚集性活动以及聚餐和在外就餐的机会增多,呼吸道疾病、肠道传染病感染风险加大,需做好个人防护,注意合理饮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电影院、商场、景区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要遵守秩序,避免拥挤踩踏……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总之,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不能把自己的安全交给别人。提高安全意识,学习安全常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是每个人的责任。有了安全,我们才能感受到生活的欢乐,才能过个祥和美满幸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