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戴轶民) 1月25日,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名单公布,我市咸安区被正式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经过逐级审核和公示,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命名100个县(市、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99个机构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其中,咸宁市咸安区上榜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
近两年来,咸安区多方筹资7600余万元,完成了区福利院、区第三福利院2个医养结合项目,对大幕乡卫生院、汀泗中心医院、向阳湖镇卫生院的富余房屋以及室外环境进行了适当改造,打造了集养老、护理、医疗、康复四位一体的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希望命名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各地要广泛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