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庞赟)1月19日,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咸宁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研讨座谈会。
一直以来,看病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一直是群众反映较大、呼声较高的问题。检查检验在患者就医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便民惠民的重要措施。国家省市对这个问题高度关注,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2024年,市卫健委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目前,《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成了书面征求意见工作。
座谈会上,各县市区卫健局、医政股、医院相关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围绕《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董伟峰指出,在全市范围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是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是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的需要;是推动我市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从强化认识、形成合力、运用信息、加强质控、明确责任等方面入手,做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本着按照“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互认工作将于今年6月份至10月份进行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