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大平)日前,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政府关于表彰咸宁市优秀人民教师的决定》(简称《决定》),全市10名教师荣获“咸宁市优秀人民教师”称号。
10人分别是咸宁高级中学教师谢余波、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教师谭惠英、嘉鱼县第一中学教师游安泳、赤壁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师饶红云、通城县隽水镇九宫小学教师周丽萍、通城县关刀镇云溪学校教师徐丹、崇阳县大集中学教师黄维庆、通山县大路乡山口小学教师杨敦福、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教师刘文斌、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教师李兵。
近年来,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造就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涌现出一批师德高尚、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
《决定》指出,此次受表彰的优秀教师,来自全市教育系统工作一线,他们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潜心教研、追求卓越,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优秀教师代表。
《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的教师珍惜荣誉,充分发挥带头模范作用,为咸宁教育事业再立新功。呼吁全市广大教师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坚守初心的政治品格,躬耕教坛,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