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讯(记者陈志茹 特约记者朱燕林)12月6日, 我市召开了2023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暨冬季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虽然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连续28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但稳中有忧、稳中有险,必须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

  会议要求,“百日会战”期间,各地、各部门要紧盯八类重点对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殊敏感场所、混合经营场所、“九小场所”、新业态场所、重点行业领域、居住场所、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和彩钢板;整治十类突出问题: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防火分隔不彻底、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电气焊和施工作业、电气设备使用线路敷设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

  入冬后,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明显增多,城乡社区不安全、不稳定、不可控的因素变多,特别是具有咸宁特色的熏腊肉、烤火等习惯更是增大了火灾风险。同时,这一时期还叠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风险,购物、归乡、节庆的大背景下,各地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各行业火灾风险将在岁末年初这段时期急剧放大,需要引起高度警觉。

  面对冬春期间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各地、各部门必须把遏制大火、稳控形势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压实企业主体、地方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