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彭丹 刘佳敏) 11月24日上午,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红十字会举办“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共同参与器官捐献登记”公益活动,共有120位居民进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
活动现场,志愿者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册,耐心讲解宣传《条例》内容,倡导居民遵守文明市民行为公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环境、增强环保意识、低碳生活、文明出行、诚实守信、移风易俗,家人之间相互扶持尊老爱幼、邻里之间团结和睦,文明上网,鼓励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等文明行为,号召广大居民群众争做文明诚信行为的践行者。
《条例》中将“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人体细胞、组织、器官、遗体……”作为倡导与鼓励行为之一。咸安区红十字会向居民介绍人体器官捐献和应急救护知识,让更多居民群众了解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吸引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志愿捐献队伍,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人体器官捐献的良好氛围。
当天,志愿者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120位社区居民主动进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下一步,永安街道将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做到条例内容人人皆知,让文明行为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