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促和解 耐心释法获双赢

  本报讯(记者 原子 通讯员 蔡颖)记者日前从通山县人民法院获悉,6年前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经该院执行干警线上线下不懈努力,日前成功执毕。

  2017年4月10日,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孙某某、高某某应偿还原告袁某某本金28.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孙某某、高某某一直拒不履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孙某某与高某某依然拒不申报自己的相关财产情况,也拒绝露面,于是通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案涉房屋并及时启动评估和公开竞拍程序,但最终因无人报名出价导致房屋流拍。

  为了帮助申请执行人顺利追回债款,执行干警经过线上线下耐心沟通,申请执行人袁某某同意被告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将案涉房屋用于抵偿债务。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又多次前往案涉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并就具体退房事宜约谈双方当事人十余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协调房屋清退的具体事项,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涉房屋进行全部清退并承担相关费用,该案得以顺利执毕。

  据悉,今年以来,通山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前三季度共执行到位金额近3亿元,首执案件到位率达5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