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首例
警方查处一起吸贩依托咪酯电子烟案
5人因吸食依托咪酯被拘

  本报讯(记者 戴轶民 通讯员 杨晗 李佳玫)今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俗称“麻烟”“烟粉”)等,一律按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近日,通城警方查处一起吸贩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为该县首例。

  据了解,为有效震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净化辖区治安环境,通城警方聚焦依托咪酯等麻精类药品滥用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涉毒违法行为。“双节”期间,通城县公安局沙堆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胡某(男,30岁,通城县北港镇人)有涉毒嫌疑。民警通过走访摸排对其展开研判、调查取证,掌握了其相关涉毒事实。

  10月7日,民警通过4小时蹲守,在隽水镇解放东路某出租屋内一举抓获正在吸食毒品依托咪酯的嫌疑人胡某、葛某(男,23岁,通城县塘湖镇人)、魏某文(女,23岁,崇阳县人)3人。

  到案后,民警对其进行尿液检测,结果显示依托咪酯阳性。面对铁证,3人对于吸食毒品依托咪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循线追踪,于10月8日将提供毒品的胡某(男,34岁,通城县大坪乡人)和李某(男,36岁,通城县大坪乡人)陆续抓获到案。

  目前,上述5人均因吸食毒品依托咪酯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胡某同时被裁决社区戒毒3年。同时,魏某文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胡某、李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警方提醒:通城公安将严厉打击吸食或贩卖依托咪酯的行为,请勿以身试法!如发现有人贩卖或吸食依托咪酯,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