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首批稳岗返还资金756万余元
“免申即享”惠及市场主体1093户

  本报讯(记者 李思源 通讯员 张志平 郑茜)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更好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援企稳岗促就业作用,市人社部门及时启动2023年稳岗返还工作,第一时间将返还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输血”,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信心。截至目前,市直已发放2023年度首批稳岗返还资金756.79万元,惠及市场主体1093户。

  按照稳岗返还政策要求,今年稳岗返还政策惠及更广,参保企业2022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金额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为进一步简化申报手续、缩短经办时间,此次稳岗返还工作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申报,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经市发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确认,通过12333平台逐一推送政策信息,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资金直接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稳岗返还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受益市场主体可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据悉,市人社局将不断创新“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在取消企业申报环节的基础上,全面压缩服务事项办结时限,真正实现“政策找人、补贴找企”,确保稳岗返还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对因账户信息问题导致资金拨付不成功的企业,通过发布公告、电话短信联系等方式,协助企业补充完善账户信息,进行二次发放,确保稳岗返还资金应发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