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速递“引进篇”⑤
“院士专家企业行”柔性引才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助力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构建“近悦远来”人才生态,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本报开设《人才政策速递系列报道》,对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进行梳理解读,进一步推动人才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本期解读《“院士专家企业行”柔性引才》。

  一、政策目标

  围绕我市产业规划重点、企业转型痛点和技术升级难点,邀请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院士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技术和经营难题、促成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柔性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

  二、柔性引进对象

  20名左右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的院士专家。

  三、柔性引进开展时间

  每年上半年(具体根据方案进行)

  四、政策待遇

  1.人才评价业绩。院士专家服务企业期间工作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内容,享受省委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政策,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相关政策。

  2.经费补助支持。院士专家服务期满完成任务后,每人给予税前5000元补助,由活动组织实施单位支付到专家个人账户。服务期内院士专家服务企业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保障。

  3.发展成果激励。选派人员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并适时通报表扬。

  五、政策咨询及解释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6号)、《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28号)、《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丁烈云等2023年“院士专家企业行”人选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19号)、《关于在“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中开展“师傅带徒弟”专项行动的通知》。具体解释由咸宁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解释,联系电话0715-8235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