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嘉鱼两男子被检方依法批捕

  本报讯(记者 原子 通讯员 李颖)半年前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领刑(拘役缓刑),半年后因电信诈骗再犯罪。日前,嘉鱼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两名社矫对象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22年12月23日,嘉鱼县男子段某、殷某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9个月、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的刑罚。判决生效后,段某、殷某在嘉鱼县簰洲湾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今年7月,段某和殷某通过“飞机”聊天软件,同上线联系明确架设GOIP时间,然后按指令拨打诈骗电话,待当天诈骗任务完成后,上线通过虚拟货币UDST交易的方式支付其费用,随后段某、殷某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自今年7月3日至8月28日,段某、殷某利用多张电话卡,向多人拨打诈骗电话。其中一名受害人詹某,因诈骗电话损失31000元。段某、殷某分别非法获利14000元和1400元。

  办案检察官认为,段某、殷某在接受社矫期间重操旧业,不思悔改,性质恶劣。在履行提讯、权利义务告知、听取意见等程序后,检察官依法作出了逮捕决定。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全面深挖余罪,冻结两人及关联人财产。

  案发后,该院第三检察部还会同社区矫正等部门,通过集中训话等方式,对在矫的重点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同时书面建议社矫局,通过部门协作,严把审前调查、入矫关,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