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管理,规范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嘉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交管实际,现决定于2023年10月1日起,新增一批路面监控电子设备,对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反禁令标线(压线)、违反禁令标牌、逆向行驶、驾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进行抓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电子警察”设备9处
1、嘉鱼大道与园区二路T字路口
2、嘉鱼大道与园区一路十字路口
3、嘉鱼大道与迎宾大道十字路口
4、嘉鱼大道与人民大道十字路口
5、嘉鱼大道与麒麟路十字路口
6、嘉鱼大道与方庄路十字路口
7、嘉鱼大道与方逢时路T字路口
8、嘉鱼大道与花园澥路T字路口
9、嘉鱼大道与晒甲大道T路口
二、不系安全带抓拍设施3处
1、沿湖大道与湖滨路T路口
2、嘉鱼大道与晒甲大道T路口
3、嘉鱼大道与人民大道十字路口
特此公告
嘉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