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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中秋国庆消费提示,请查收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杨彦峰)中秋国庆临近,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安全文明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双节”期间,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照、场所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通过网络平台订购餐饮食品时,尽量选择可短时间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

  “双节”期间,正值商家销售旺季,线上线下各类商品的促销打折的消费方式五花八门。建议消费者不要被特价、实惠、打折商品所迷惑,不盲目贪图便宜而购买自己不需要的商品,应理性消费;

  购买月饼时,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者规模大、信誉好的糕点专卖店进行购买,选购时要认真查看月饼包装是否规范、完整,是否有印刷清晰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许可信息等,不要图方便或便宜购买街头巷尾摊贩来路不明的月饼。

  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时,要关注国家有关部门的权威发布,尤其要特别留意所购食品的原产地,选购时要切实做到“三看”:一看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二看海关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三看进口食品准入情况。

  外出旅游选择旅行社时,消费者要认真核实其《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签订旅游合同时,谨慎查看合同内容,必要时可要求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注意索要和留存好相关发票,谨防“低价游”、“零团费”等旅游产品,认真阅读旅游合同后再签订,谨防霸王条款。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双节”期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就餐或者接受服务时,要主动索要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及时拨打商家所在地12345市民便民服务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