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咸宁买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韦先生问:我的户籍在山东泰安,在武汉工作,在武汉交的住房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在咸宁买房,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咸公积金发〔2022〕6号《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其户籍必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工作在本市,凭《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韦先生目前情况,户籍和工作均不在咸宁,不符合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也就是说,他在咸宁买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黄兰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