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咸宁市中心城区交通环境,规范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市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新增月亮湾路(潜山路与月亮湾路交叉口至月亮湾路与麦笠山路交叉口)为严管路段,并实行严管。
自2023年8月28日起,机动车在此路段(含人行道)违法停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3项、《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第5条之规定,经提醒纠正的同时,可依法予以罚款100元。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