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中非法储存液化气
警方及时消除隐患

  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陈昭 魏圆)近日,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天城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存储运输危险物质案,妥善处置多个私藏在民房内的液化气罐,及时消除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7月底,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日常工作时发现,居民李某某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自家民房非法储存液化气罐。经现场统计,液化气罐合计51个,其中14个(12公斤/瓶)罐内装有液化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李某某家周边为居民住宅,一旦发生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及时消除该安全隐患,民警将违法存储的液化气罐及相关设备予以查扣,并联系专业人员转运到安全区域进一步妥善处理。

  经调查,李某某帮助周边居民前往液化气站灌气,从中抽取搬运费,时间一长,他便开始低价收购居民报废的液化气罐(有些报废的气罐内还有一些液化气),利用倒灌软管充到新的液化气罐内,用于家用。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液化气罐爆炸威力非同小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莫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若发现相关线索,请立即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