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23年二季度“南鄂楷模”名单公示

  根据“南鄂楷模”评选活动要求,坚持“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原则,经提名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市委宣传部拟命名朱安林等9名候选人为2023年二季度“南鄂楷模”。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3年8月7日至8月9日,时间3天。公示期间,凡对拟命名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实名向市委宣传部宣教和新闻科反映。

  联系电话:0715—8126016

  电子邮箱:xnxcb_xjk@163.com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