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液化气 害人害己终被拘

  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龚玉丽)液化气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未经相关许可情况下售卖液化气罐属违法行为,然而一些不法商家仍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近日,赤壁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成功查处1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变卖依法查封的财物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人。

  7月18日,新店派出所民警对新店液化气站进行检查,询问过程中,发现该气站的工作人员支支吾吾、答非所问。经过仔细核查,民警发现该站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且被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封的情况下,仍继续无证经营。7月25日,新店派出所将气站老板饶某洋传唤至执法办事中心进一步调查。经审查,饶某洋对未取得经营证许可证、变卖查封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赤壁公安机关对饶某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变卖查封的财物的违法事实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