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提醒,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产生四大风险,请贷款职工诚实守信,按时还款。
◆四大逾期风险
贷款职工如果不按期正常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会产生多付罚息、多付违约金、多付追讨费、影响信用等四大不良后果。
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和借款合同约定,按日计收逾期罚息,罚息按逾期本金乘以原利率上浮50%计算;因职工违约,住房公积金中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工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合同借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职工违约,住房公积金中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工需承担委托人为实现债权、质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职工逾期还款不良记录将向“信用中国”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送,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职工自己负责。
同时,如职工不正常履行还款义务,违反借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中心有权直接从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扣划相应金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可以将职工抵押房产拍卖,拍卖所得还不能还清欠款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对职工及其担保人追偿剩余债务。
◆三项补救措施
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逾期了,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主动还款、协议还款等方式补救。
对于贷款逾期的借款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每月会通过发送手机短信、人工电话催收等形式提醒职工及时还款。如果职工更换了手机号码或联系方式,要及时进行变更。关机换号失联的,只会加大损失。
对于已经连续2期或累计5期(含)以下未按时还本付息的违约职工,可将逾期部分资金存入还款银行卡或将资金一次性汇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公账户,通过“咸宁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还款,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相关服务窗口办理还款手续。
对于已经连续3期或累计6期(含)以上未按时还本付息的违约职工,在尚未提起诉讼前,本人主动要求协议还款且终止借款合同的,同意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本息,免除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