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依法拆除一处侵占河道违法建筑

  本报讯(记者 李思源 通讯员 罗勇) 为规范河道管理,改善生态环境,遏制侵占河道违法建筑的歪风,打击河道内乱占乱建行为,7月6日,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南镇政府等单位,依法对石南镇辖区内一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物为黎某某于2015年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铁柱河河堤上建的瓦房,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该违法建筑物建成后,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联系业主了解房屋情况,并向其介绍相关法律政策,敦促其进行拆除整改,经过前期大量沟通对接工作,业主最终同意拆除。

  拆除现场,工作人员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面做好物品搬运、交通维护、群众劝导等各项工作,保障了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下一步,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将不断加大日常监督巡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水事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水政执法效力,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通城境内水清、岸绿、流畅、景美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