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施工 无证经营 非法储存
我市通报6起燃气领域违法案件

  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日前,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通报6起典型违法案件,警示市场主体增强守法意识,共同维护燃气安全和行业秩序。

  6月4日,某科技公司在咸宁大道施工时,造成市人民法院门口路段燃气管道损坏,发生燃气泄露事故。经调查取证,某科技公司在该区域施工时,未会同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造成燃气泄露。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给予某科技公司10万元行政处罚。

  4月6日,赤壁市发现11家民营液化气站存在无证经营行为,经调查取证,这11家液化气站业主对无证经营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这11家液化气企业采取抽气、截断冲装区电源、张贴封条等行政强制关停措施。

  在检查发现的6起违法案件中,涉及咸宁4个县市区。其中,4起是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1起是非法储存大量已冲装液化气钢瓶,1起是同一区域内多家瓶装液化气站无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