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通城县人民法院
诉前调解嘉鱼首例知识产权纠纷案

  本报讯(通讯员 曾钢)6月27日,嘉鱼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这也是嘉鱼县成功诉前调解的第一例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2年5月,通城县人民法院被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为推动嘉鱼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嘉鱼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通城县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诉前纠纷调解工作,对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为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与通城县人民法院沟通,邀请知识产权调解人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将知识产权案件全面导入诉前联调,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据悉,该案被告擅自在某平台销售未经原告授权的商品,原告公司以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被告诉至通城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通城法院立案庭当日便将案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线上委派给嘉鱼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双方因为商标侵权行为产生纠纷,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相关条款,对涉及事项进行相关说明和解释,通过调解员“线上”耐心细致给双方当事人做释法析理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被侵权方300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