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涂江凌)6月16日,我市正式入梅,梅姑娘就迫不及待来势汹汹。18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
6月18日傍晚至19日上午,我市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一般50~7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短时大风可达6~8级。
依据目前情况,我市已达到《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暴雨)四级应急响应标准。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6月18日18时00分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要求,我市启动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要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扛起气象灾害防御政治责任。要强化会商研判、信息发布和值班值守,确保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确保雨情、险情和灾情信息渠道通畅,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及时有效。
同时,要做好强降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防范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旅、应急、电力和通信等部门要对地质灾害、城市运行、旅游景区、在建工地、道路交通、工矿危化企业、农林业、水产养殖业、电力和通信设施等行业领域开展风险管控和临灾避险,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