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陈昭)近日,崇阳县公安局高枧派出所民辅警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斑头鸺鹠)。
“警官,我家门口有只小猫头鹰,不知道什么原因飞不动了,我把它放在小篮子里了,需要救助。”5月30日一大早,家住崇阳县高枧乡的村民王先生提着一个小篮子前来辖区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对篮子里的“小家伙儿”仔细观察,发现它的羽毛棕褐色,有横斑,尾巴黑褐色,腿部白色,爪子比较锋利,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警觉地望着四周。民警给它喂食的时候,“小家伙儿”也不怕人,一口就把食物吃掉,毫不客气。
经过林业站工作人员辨认,确认这个“小家伙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猫头鹰(学名:斑头鸺鹠,又名“鬼车”)。
通过对小猫头鹰的检查,没有发现外伤,根据工作人员的经验判断,“小家伙儿”应该是练习飞行的途中,因为体力不支,导致被迫“降落”在村民家的大门口。
目前,“小家伙儿”被值班民辅警送至崇阳县林业局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等它恢复体力、羽毛丰满,再择机放回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