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大力科普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知识

  本报讯(通讯员 徐世聪)近段时间,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各媒体多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相关知识。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有三种途径:一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单位建立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月调度,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周排查,食品安全员负责日管控。二是健全单位责任体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符合条件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履职保障。清单管理(日记录、周报告、月纪要)。奖惩并举(激励机制、行政处罚)。一票否决(食品安全犯罪)。处罚到人(法人、主要和直接负责人)。尽职免责(履职不罚)。存档备查(建议、报告、培训、考核)。

  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风控措施,纠错召回。定应急方案,组织演练。指导食安员工作。配合督查,积极整改。

  食品安全员守则:督促落实食品生产要求。检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报告。记录管理卫生健康状况。配合调查,处理事故。

  渎职的后果:未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警告;拒不改正,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处以一年度收入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