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成丽娟 ) “感谢你们不远千里,帮我们从山西追回了300多万元的货款!”近日,星光玉龙机械(湖北)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特意来到通山人民法院,当面向该院执行局干警道谢。
山西某公司下欠星光玉龙公司给付货款及利息270万余元,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星光玉龙公司遂向通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并不辞辛苦,驱车1000余公里前往山西该企业住所地进行调查取证。通过释法说理并告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山西某公司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2月7日,星光玉龙公司收到执行案款300余万元,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星光玉龙公司是通山县十大纳税企业,集农业机械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品牌影响力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因合作方多数是外地企业,如对方以各种理由拖欠案款,追回难度较大。2022年至今,通山县法院针对此情况,成立了执行专班,走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共帮助星光玉龙公司查控、执行到位金额43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