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文涵)“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救助金……”近日,邓某某从崇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手里接过存有4000元司法救助金的银行卡时,激动地说。
邓某某是崇阳县沙坪镇泉湖村村民,2021年2月14日,邓某某儿子骑摩托车载着母亲在106国道上行驶时,不慎撞到路旁的电线杆,导致邓某某儿子当场死亡,妻子在医院救治5天后死亡。
年近古稀的邓某某本身患有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儿媳身体情况也不好,平时只能打零工补贴家用,家里还有两个在上学的孙子,儿媳和两个孙子都是农村低保对象。
因为这场交通事故,邓某某家失去了主要劳动力,妻子住院救治花费了医疗费2万余元,家庭负担变得更重了。
今年2月2日,邓某某向崇阳县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收到邓某某的书面申请后,该院第五检察部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对相关诉讼案件和邓某某家庭现状等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决定对邓某某等人进行司法救助。
由于邓某某两个孙子新学期入学在即,家庭经济困难可能导致其失学辍学,而向县委政法委提出申请支付救助金需要一定审批时间。
2月10日,崇阳县检察院决定“特事特办”,先行支付部分司法救助金,以支付两个孩子的学费和伙食费,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