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戴轶民 通讯员 孔祥荣) 为规范儿童救助和收养工作,通城县民政局进一步深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和维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扎实做好收养评估工作,不断提升收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更好地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通城县民政局会前往新申请收养子女的家庭所在地,通过面谈、查阅资料、走访的方式,实地察看收养申请人家庭居住环境,征求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左邻右舍的意见,对收养申请人的品行进行全面了解,并通过现场解答,进一步增强收养申请人依法收养意识,为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协调公安、卫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具所需证明材料,让收养登记化繁为简、收养档案一目了然。
近年来,通城县民政局不断规范收养工作,提升收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细化依法登记管理服务流程,让无家可归的孩子有温暖,让特殊家庭拥有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