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技防+工防”
我市全力筑牢地质灾害防治网

  本报讯(记者 王奇峰 通讯员 赖后江)1月17日,记者从全市自然资源规划、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暨建设、城镇燃气、国土(地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形势平稳,共投资3126万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800万元,实施治理项目16个,治理隐患35处,保护群众976人,保护财产1.8亿元。

  2022年,我市强化汛期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工程治理,落实“人防”基础,发挥“技防”平台作用,压实“工防”除灾链条。编制29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落实监管人员313人,安排12名专业技术人员汛期常态化驻守县(市、区);联合住建、交通、文旅、农业农村、水利、教育等部门,出动1.19万人次巡查隐患点8149次,安排专家142批259人次,工作组110批257人次实地指导,对人员密集区、交通道路、建房切坡、学校、医院、景区等重要部位加强巡排查,发挥四位一体网格化“人防”作用;部署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131处,发布有效预警814次,联合市气象局和省第四地质大队,会商研判、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19批1.12万人次,精准通知到一线巡排查和管理人员。出台《咸宁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响应工作方案(试行)》《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预案(试行)》,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防灾响应;按照“应撤必撤”要求,通知并督促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12户51人及时撤离避险,实现灾害监测、预警、响应一体化,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2年,全市共投资3126万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800万元,实施治理项目16个,治理隐患35处,保护财产1.8亿元。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论述、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抓好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杉表示,将持续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国土整治工程、测绘和地质勘查、燃气管线和危爆物品、办公场所和局属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等排查整治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形势持续安全稳定,同时深化“四位一体”网格管理,严格落实巡查排查、会商研判、监测预警、演练培训等日常防范工作,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