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检察院喜获“国字号”荣誉

  本报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黄黎)记者昨日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因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成绩突出,该院日前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咸安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坚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融入检察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引导检察干警养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良好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强宣传发动,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倡导节约文明,指导规范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努力推动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