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大平) 日前,咸安区教育局发布寒假放假通知,全区中小学生将于近日陆续放寒假。其中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不晚于2023年1月5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不晚于1月7日,根据规定,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不晚于1月10日。2023年春季学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2月6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2月3日正式上课。
关于期末考试,全区不统一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期末文化素质质量检测,九年级2022年秋季期末文化素质质量检测延期到2023年春季开学后举行,三至八年级2023年春期末文化素质质量检测命题范围覆盖全学年。通知建议幼儿园和学校对幼儿及小学一、二年级学生采取动手实践、游戏活动、口头测试等方式,结合学生平时的学习习惯、学习兴趣和学业水平进行等级评定。
冬季是校园安全事故多发期,也是传染病高发期。通知要求学校落实新冠疫情防控“非必要不外出”的要求,鼓励学生假期加强锻炼,增强免疫力,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要求学校采取线上教育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交通出行、心理健康、取暖用电、烟花燃放、女生防侵害、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同时创新形式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关于寒假作业,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数量和难度,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组织学生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活动,普及传统文化知识。指导家长在“春节”期间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同时,对学校的办学行为再次强调,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机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