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左长康)12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民政局推出关爱帮扶“五大行动”,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元旦、春节期间关心关爱和今冬明春救助帮扶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越冬。
开展“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保障行动”。做好在册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的发放工作。及时发放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患儿的价格临时补贴。同时,确保全市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日常起居有照料、生病住院有护理。
开展“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行动”中。加强分散供养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高龄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县、乡两级民政部门,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春节前至少要入户探访一次,帮助解决老年人“两节”期间生活困难。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符合失能条件的老年人及时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元旦前集中开展一次困境儿童走访摸底排查,及时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围绕“六个一”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开展孤弃儿童结对帮扶活动。按照“户随人走”的原则,元旦前各县(市、区)将托养在市儿童福利中心的儿童户籍一并转移到市级儿童福利中心,同时做好儿童转校就学、经费保障、医治康复、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
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行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加强街面巡查搜救,确保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应救尽救,杜绝流浪乞讨人员低温受冻挨饿,发生人员伤亡。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救助寻亲服务活动,对流浪乞讨人员滞留超过3个月无法找到亲人的受助人员及时启动落户安置工作。
开展“突发临时困难人员救急难行动”。依托“鄂汇办”APP优化线上申办程序,推行救助申请“掌上办、随时办、跨域办”。落实《咸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提高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额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全面实行急难发生地直接临时救助,及时将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因灾遭遇临时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于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