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公服房和架空层归谁所有?
律师认为:属于业主共有,可进行共同管理,合理使用

  本报讯(记者 陈志茹)“我所居住的小区,公服房目前正在装修,不知道这公服房到底归谁所有?”日前,咸安区浮山街道办事处金桂社区居民向本报《你呼我应》栏目组反映,他所住的小区公服房和架空层的管理和所有权问题。

  11月20日,《你呼我应》栏目组记者赶往金桂社区环卫小区,看到市民所反映的小区公服房。该公服房位于该小区的一号楼底楼(架空层及1-2层),现已建好正处于装修阶段。该小区不少居民存有疑问,一号楼(架空层及1-2层)属于开发商建设,目前楼内1至2层呈现初步装修的格局,与家庭居住有些相似,这到底是规划用房还是占用公服用房资源呢?

  同时,小区居民也反映,该小区的2号楼架空层开发商进行了建设,将靠近路边的墙围了起来,不知该架空层是否在规划范围之内?是否属于小区业主拥有?

  带着环卫小区居民的疑问,记者分别来到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咸安区浮山街道金桂社区。该社区书记十分重视居民反映的问题,立即组织小区居民代表、开发商、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主要负责人,于11月22日晚在环卫小区内召开了圆桌会议。

  当晚,该小区20余名居民各抒己见,分别对小区的公服房、架空层、绿化、消防通道等12个问题提出意见,希望开发商和社区合理解决,为民解忧。

  环卫小区的开发商杨先生对居民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杨先生表示,环卫小区开发初期是没有公服用房的,2020年疫情防控期过后,该小区才规划了1号楼(1~2层)公服用房,起初是准备装修成自己居住,后来随着规划的验收就停工了,现没有占用公服用房的意图。今后也可以和广大业主一起共同打造环卫小区的公服用房,让小区居民在这里住得舒心、安心、开心。但对于2号楼架空层的产权问题,杨先生表示该架空层属于开发商,要卖就以车位来卖。开发商可以出租、出售、附赠给本小区业主使用。

  金桂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公服用房是无产权的,是与小区配套的,属于业主共同拥有的;至于2号楼的架空层,规划上没有明确是否为停车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环卫小区公服房一事,他们先后三次拿着规划图与小区居民进行了当面证实,该小区的1号楼公服房都在规划红线之内,2021年12月1日竣工验收时,已交给辖区的金桂社区进行管理,并签署了交接协议。2号楼架空层在规划审批范围内,但规划许可证许可的为架空层,并没有明确为架空层停车位。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该所殷律师认为,该小区1号楼公服房都在规划红线之内,已交给辖区的金桂社区进行管理,并签署了交接协议。2号楼的架空层,也在规划红线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1条的规定,对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公服房、架空层,属于业主共有。由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进行共同管理,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