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葛利利 通讯员 徐程程 袁涌泉)11月3日早上,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果子狸误打误撞闯进咸安一项目部工地,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发现后及时救助,确认果子狸身体状况良好后野外放生。
当天早上8时许,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辖区某项目部负责人求助:工地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在场人员均辨认不出是何种动物。民警立即赶到工地,据项目部负责人介绍,早上施工时有几名工人看见一只小动物从身边快速窜过,溜进了电梯井后不再出来。一名工人带了一个空桶爬进去顺利逮住了这只小家伙,仔细观察却发现这是一只像“猫”又不是猫的动物。由于该项目工地附近有山,项目部负责人猜测该动物可能是山中的野生动物,便向咸安警方求助。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这是一只毛色棕褐色,有白色面纹的果子狸,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检查,这只果子狸并没有受伤,遂将其带到安全的山林进行放生。
民警提醒:若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对其追赶、惊吓,更不能私下抓捕,以防受伤,应及时联系相关主管部门或向公安机关求助,尽量避免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广大市民应拒绝购买、饲养、食用野生动物,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