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检察院:
搭建为民解难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本报讯(通讯员 毛珍珍 熊聪)“刚才,听证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阐释了依据和理由。我们检察机关希望申诉人在充分履行申诉权利的同时,相信法律绝不会止步于对罪行的惩治,更重要的还将挽救身陷囹圄者的家庭。”

  近日,在通城县检察院检察听证室里,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金标在主持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时对申诉人杜某某语重心长地说道。

  被告人卢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未注意行车安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卢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尽所能赔偿被害人损失,但因经济困难大部分损失仍未能赔偿,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申诉人杜某某系卢某某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儿子,认为法院量刑过轻,不服法院刑事判决,遂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播放了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围绕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同类型案件判决情况、自首情形的认定等问题,结合原审裁判文书,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相关情况逐一回应申诉人。

  三名听证员也一致认为,原审裁判并无不当,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并对申诉人进行了劝慰疏导。

  “我之前很不理解法院的判决,今天检察官跟我说明法律依据,并现场答疑解惑,我都理解了。”此次听证会让杜某某彻底打开心结,并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检察听证会虽然结束了,但通城县检察院的后续工作并未停止。考虑到申诉人家庭情况艰苦,生活十分困难,且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承办检察官主动帮助申诉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以及联系村委会申请低保。目前,3.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已获得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