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换购住房可退个税
利好政策频出,咸宁楼市升温
●记者 黄兰芬

  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1%;换购一套住房,之前的房子转卖能享受个税退还的优惠政策。

  在房贷优惠政策、换购住房退税优惠政策的影响下,在我市,市民看房、购房热情提升,售楼处人气回升。

  ◆房贷优惠,市民买房“减负”

  时隔七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9月30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自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10月7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明确有关事项。在我市,五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为2.6%,五年期以上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2022年10月1日后受理的首套首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此次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下调,对购房者产生多大影响呢?

  据计算,若贷款30万元,期限为20年,每月等额还款,分别按照此前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3.25%和调整后的3.1%计算,月供前后相较减少22.74元。

  “目前,国家正在通过多种举措,稳定楼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有利于楼市稳定。大家看到楼市稳定了、房价慢慢上涨了,也就开始放心大胆地买房。”有业内人士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能带动刚性购房需求有效释放。

  ◆换购退税,提振市场信心

  9月30日下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举例来说,2022年12月,小杨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5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新购住房金额为60万元。假定小杨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小杨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若小杨新购住房金额为40万元,则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1.6万元(40÷50×2)。

  记者近日走访咸宁部分楼盘,相关营销负责人均表示,来看房、买房的顾客比上个月多不少,售楼部变得热闹起来。分析其原因,国家近期出台的新政,加上咸宁地方正在实施的购房补贴政策,点燃了市民购房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