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公积金偿还房贷?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给出详细解答。

  (一)需要提供审核的资料

  购房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确认的还款流水;申请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或者存折;如提取配偶公积金则还需提供结婚证;本市行政区域外偿还贷款本息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购房地户口本或购房地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资料参照本项执行。

  (二)申请时效

  自购房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常还款满一年提出申请。

  (三)提取额度和次数

  可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账上最少要保留100元,每满一年提取一次。首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以后年度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取累积总额不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四)其他事项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提供提取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资金支付。职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机关的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书的,不予办理。

  办理时限: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实的,需要申请人及相关单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及相关单位应当提供。

  不能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本人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或有贷款质押担保未解除的;该笔商业住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提取所购房屋已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或购房提取的;提取额度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的;公积金缴存账户处非正常缴存状态。 (黄兰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