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也敢上路?崇阳交警:严查!

  本报讯(记者 庞赟 通讯员 余山崇 陈昭 魏圆)车辆已到报废年限,车主不去报废,反而正常行驶。近日,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举查获6辆报废车。

  日前,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缉查布控中,查获6台小型面包车,这些车辆属于常年交通违法、不年审且已达报废年限车辆。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并收缴报废车辆送至强制报废。

  崇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车辆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时,请主动到相关部门申请报废,切勿驾驶报废车上路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