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我市获试点支持资金2084万元

  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向红梅)近日,财政部、民政部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我市获批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第二批试点城市,获得试点支持资金2084万元。

  根据试点工作要求,试点资金将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提升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记者了解到,入选城市将主要从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上门服务等两个方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水平。到2023年,我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0张,服务人数不少于3800人次。

  我市依托第四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分层分类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2020-2021年,我市共完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建、改造提升项目100个,探索形成了“四种模式破解农村养老难题”经验,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案例;支持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给专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进行社会化运营;落实“四同步”,多渠道保障服务设施供给,已清理配套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2万余平方米;建成了“建设运营一盘棋,服务监管一张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咸宁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老人家庭喘息服务、养老机构延伸服务、金融助老等一系列惠老项目;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百千万”工程、“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能工程,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据了解,此次项目申报中,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42个城市入选,我市和襄阳市位列其中。这是继武汉市入选2021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城市后,湖北省入选的第二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