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到账了,十分感谢!”
“我的也收到了,太感谢了!”
……
9月6日下午,咸安区某项目农民工维权微信群,收到工资款的4名农民工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在群里表达对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2021年2月,宏大装饰公司(化名)通过招投标获得咸安某建筑项目的施工权。后宏大公司将该项目发包给振兴劳务公司(化名),振兴劳务公司又将该项目转包给个体老板周勇(化名)。当年5月,受周勇所邀,李信(化名)等4人来到该项目工地干活。在该项目工地干活期间,李信等人一直未领到足额工资。直到今年1月离开工地,该项目仍拖欠李信等人工资近3万元。
今年3月,李信等人将该项目方诉至咸安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向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宏大装饰公司、振兴劳务公司、周勇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损害了李信等人的合法权益,李信等4人的起诉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且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李信等人多次维权未果,参与诉讼确有困难,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于是决定支持李信等4人的起诉,并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
与此同时,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周青前往咸安区人社局,积极协调解决李某等4人的欠薪问题。
9月2日,承办检察官周青在得知宏大装饰公司已经收到一笔工程款后,及时与咸安区人民法院和咸安区人社局联系,督促其向李信等4人发放所欠工资。
9月6日下午,李信等4人终于领到了拖欠的近3万元工资,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