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围绕“住”字做文章
让来咸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记者黄兰芬 通讯员杨勇

  自9月1日我市启动“人才服务月”活动以来,市住建局围绕人才住房问题,积极行动起来,助推惠才政策落实兑现,为来咸人才打造“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环境。

    ◆助力惠才政策落地

    近几年,市住建局参与制定了《“南鄂英才”购房及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大学生引进计划”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咸宁城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等系列惠才政策。

    目前,“南鄂英才”中A、B、C、D类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凭相关有效文件,按购房款给予25%-5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可达60万元。在咸宁市域范围内首次就业、创业两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到全日制大专人才,在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享受10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截至8月底,全市已有205名引进人才领到“引进大学生“购房补贴” ,227名引进人才入住人才公寓、公租房。

    如何把现有政策用足用好,让现在措施落实落地?市住建局成立了由该局领导领衔、相关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人才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稳妥推进。

    ◆人才优先“配租减租”

    来咸宁就业、创业人才如果短时间不能买房落户,我市可优先为他们配租公租房,给他们减免部分租金。

    目前,市城区肖桥公租房小区198套人才公寓,已经优先向招硕引博人才分配。正在配建的500套安居房也将优先向人才供应。全市37395套公租房已经优先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

    除了优先配租公租房外,我市对租住公租房的各类人才实现“一免两减”,即第一年减免租金,第二年减半收取租金。

    在市住建局组织下,我市正通过“配建一批、腾退一批、转化一批、新建一批”等“四个一批”方式筹集人才安居用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分配,让他们优先选房,满足他们在地理位置、户型面积、距离远近上需求。

    ◆营造宜居住房环境

    如何让人才住得安心、舒心,市住建局通过加强公租房小区的管理等,为他们提供宜居环境。

    目前,市住建局在公租房小区内推行“党建活动常态化、社会管理网格化、小区服务智能化、运营管理市场化”的“四化”管理,加强人才住房环境管理。

    同时,还在人才住房小区,大力推行“让群众住进城里、让支部建在区里、让老人养在院里、让病床设在家里、让工资打进卡里、让幼儿托在所里、让学生走进校里”的“七让里”示范小区建设,在肖桥、南苑和高新区创业公寓等三个公租房小区开展系列创建活动,让引进人才享受到最优质、最温馨的小区和社区服务。

    另外,市住建局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为契机,正在将高新区现有保障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成为咸宁国际人才港,打造集智慧居住、共享办公、便利生活一体化的人才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