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7月19日印发。《方案》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一新型保障性住房产品受到市民广泛关注。
我市为什么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昨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负责人从三个方面进行阐释。
◆解决不同群体住房难题
伴随着我市城镇化发展,新市民、青年人和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凸显。解决这些人住房困难,成了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于是,我市在保障性住房上发力,将这些人群纳入政府保障范围。《方案》明确,在我市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且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人员中在工作地无房及多孩、三世同堂等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这部分人群购房能力较弱,短时间买不起市场上的商品房,但对居住品质有一定要求。如何解决他们“租不好房,买不起房”问题?咸宁政府勇担责任,通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行可租可售、先租后售方式,适应他们的承受能力,满足他们不同的住房需求,为他们在城市安居乐业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探索“租购并举”新模式
《方案》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允许先租后售,租赁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已交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
“先租后购、租购并举”,是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转型升级,打通了保障性住房租售通道,实现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的有效衔接;是我市探索的住房消费新方式,破除了住房“要么租,要么买”二选一消费方式的约束,将租房和买房有机结合。
通过先租后售住房消费模式,可以合理释放购房需求,能够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租金可以抵购房款,体现了我国政府在住房领域保障理念的两次转型提升。第一次是由廉租房时代的济贫式保障理念向公租房时代的适度普惠式保障理念的转型提升,第二次就是当前由适度普惠式到先租后售的发展型保障理念的转型提升。
◆盘活市场上的存量房屋
《方案》还规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加有效供给,摸清住房需求,对接市场资源,采取购买、改建、改造、租赁、新建等多种方式,提供多元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
比如:可购买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可收购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债务清晰的在建工程项目,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共有产权住房;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售商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通过购买市场待售商品房和在建工程,或者通过改建、改造、租赁等方式,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可以减少市场上存量住房,增加我市闲置房屋利用效率,从而盘活房地产市场,促使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