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明码标价新规施行后
市区大部分雪糕销售店明码标价
●记者吴青朋 实习生邵相龙 通讯员 邹太明

  7月1日,《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雪糕批发店、零售店等有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雪糕刺客”是否还在“隐身”?11日,记者在市区走访发现,大多数雪糕批发、零售店已经标注了价格,有小部分小超市和小卖部没有明码标价。

  在天洁附近的丰顺源雪糕批发店,记者看到,所有雪糕均被统一放置在冷冻柜中,冰柜的上方有每种雪糕的价格表,冰柜下方也有价格标签,注明价格。

  “店里的每一款雪糕,我们都有标明价格标签,刚进的新品类雪糕,也会在一天之内贴上价格标签。”丰顺源雪糕批发店负责人李文涛说。

  记者先后走访温泉路、银泉大道等路段雪糕零售店,发现店内的雪糕都有明码标价。

  另外,记者也发现部分小超市和小卖部的雪糕没有明码标价,价格标签需要规范。

  11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雪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部分不规范商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于7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明确的七种典型价格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其商品及服务、行业、区域的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经营者不得标示或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对提醒告诫仍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从重从快处罚,对情节恶劣的案件公开曝光,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