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1.3亿元

  本报讯(记者 黄兰芬)记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此次共为全市3337家单位17.78万缴存职工结息1.3亿余元。所结利息已全部记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本息自动转存。计息期为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目前年利率为1.5%。

  住房公积金所结利息自动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缴存职工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账户年度结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