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和命脉,是重要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毫不动摇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将耕地保护作为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亲自部署。
2021年1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三农”工作时指出:耕地保护要求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
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农田就是农田,农田必须是良田,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中央要和各地签订耕地保护“军令状”,严格考核、终身追责,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
2022年4月10日至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指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指出:要严守耕地红线,保护好这片产粮宝地,把粮食生产抓紧抓牢。
二、耕地保护重要政策文件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明确指出: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明确指出: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
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
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各地区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三)《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明确指出:
严肃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对于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2020〕44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两“通知”印发后,违反“通知”精神,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三、典型案例
(一)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咸安区全力推进2020年度向阳湖奶牛良种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总规模为3.8万亩:一是整治垦造提质,耕地数质双提升。以“浅造田,深造塘”为原则,将项目区内与周边耕地集中连片的废弃鱼池垦造为水田,预计可新增耕地3838亩,其中3662.6亩水田垦造工程已完成田块平整,预计7月种植水稻,明年上半年可实现投产增收。统筹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耕地提质改造、污染土壤修复等,将现状耕地等别整体由5等提升至4.5等;二是结合矿山修复,探索“增减挂钩”。对标增减挂钩耕地质量标准,对陈驻生等四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复垦复耕,并已纳入咸安区2022年度第一、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两批次预计可增加农用地275.08亩指标,耕地指标88.9亩。
嘉鱼县官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被列为部级试点,项目总投资13.79亿元,已完成投资6亿元,通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当前已入库备案耕地指标594亩,已验收待备案耕地指标971亩,预计还可产生耕地指标1300亩,共可产生耕地指标2865亩。
(二)耕地“两非”问题整治。赤壁市立足实际、系统治理,花大力气、下苦功夫,开展耕地“两非”问题整治: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分析耕地流出原因。选取安丰村等四个村开展试点调查,走访村委、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分析基础地类数据,摸清了耕地主要流向和原因。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审慎稳妥推进存量整改。整治以来,规范完善用地手续、拆除等清理耕地“非农化”问题756.82亩;补划及工程机械恢复等清理耕地“非粮化”及撂荒问题2819亩。完成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等问题整改14宗,恢复耕地面积59.54亩。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控问题新增。在年初春耕期间组织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管控大巡查,发现并制止占用耕地建房、修路等“非农化”行为9宗;制止占用耕地挖塘、栽种树苗等“非粮化”行为17宗,立行立改恢复耕地面积12亩。
(三)油坊村涉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通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油坊村涉粮问题整改:一是高位推动、坚决整改。县委书记召开县委专题会议研究油坊村涉粮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坚决落实整改销号任务,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二是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县农业农村、水利和湖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单位依次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该地块已于5月中旬恢复了土壤耕种水平并种植水稻;三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以此次油坊村涉粮问题整改为契机,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清理整治并推出“稻鸭共生”绿色种植模式和“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水稻生产新模式,组织农技推广中心进村“点对点”指导抛荒治理。今年以来,通城县恢复“两非”耕地4000余亩,恢复撂荒耕地3000余亩,粮食种植面积达到45.44万亩。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省定目标。按照省级即将下达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以三调数据为基础,实事求是带位置下达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提请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和终身追责。
(二)做实做大占补平衡指标库。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补充耕地项目计划,倒排工期,抓紧抓实补充耕地相关工作。加快实施通城县大坪乡、崇阳县天城镇等12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提前足额储备指标,服务重点项目落地。
(三)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审慎推进耕地“进出平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以县域为单位、以年度为周期、以进定出为原则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明确年度调入耕地的布局、数量和时序安排。督导各县(市、区)抓紧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指导按照批准的成片开发方案开展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
(四)强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执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对新增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零容忍”,妥善处理存量、不搞“一刀切”。强化实地督办,确保2022年完成297个图斑整改销号。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乱占耕地行为,持续推进土地例行督察、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