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 吴菲 )6月14日,我市首个市级地方标准《人民调解员积分制管理规范》通过专家组评审。
当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积分制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评审会,会议邀请了湖北科技学院教授、省标质院高级工程师、市法院法官等5人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会上,市司法局代表编制单位从标准起草的背景、意义和内容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标准的编制情况,评审专家对标准正文逐字逐句地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经审查,评审专家认为该标准依据充分、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对促进人民调解员规范化管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专家评审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送审稿通过评审,并要求编制单位认真研究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尽快完成该标准的审批、发布和实施工作。
目前,国内尚未制定人民调解员积分制管理的标准,该标准的制定出台,是我市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管理方式创新的经验总结,也标志着我市在司法标准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积极配合标准起草单位,协调省级标准化技术机构,推动《人民调解员积分制管理规范》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促进全市乃至全省人民调解员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